李福源,男,汉族,1955年10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。1972年12月参加工作,1976年8月入党,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毕业,在职研究生学历。曾任双鸭山市委常委、纪委书记。
2022年9月,因涉嫌严重违纪,接受组织调查。
2022年2月27日,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
2022年4月,一审获刑6年。
2022年5月31日,二审维持原判。
李福源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;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。追缴赃款人民币1077.85万元上缴国库。